转发财务处通知:
请我院在下面附件二、附件三中涉及到的老师留意。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接广东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上通知,我校2011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结转指标已经下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2012年部门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财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上通知,我校2011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结转指标已经下达,到目前为止,除了个别项目外,我校2011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结转指标已基本下拨完毕。为了能让各项目负责人尽快使用专项经费、提高经费使用进度,我处已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代编代报授权用款计划,财政厅于6月25日下拨授权计划,从6月26日起,各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经费。另外,如有使用这些专项经费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或支付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款的,请填报《2012年省财政专项按季用款计划申报表》(附件一),在6月28日前交到石牌校区办公楼108室(财务处预算科)。为了方便各项目负责人查询项目资金结转情况,附上《2011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结转项目清单》(附件二)。
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2012年部门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项目预算支出执行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重点清理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除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因特殊原因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外,凡2010年(含2010年)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必须在2012年底前支出完毕。另外,2011年及今年下拨的经费也要尽快安排使用,以加快项目使用效益。为了大家更清楚地了解前两批财政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附上《我校第一批、第二批财政专项经费下拨时间及结余情况表》(附件三)。
三、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已告一段落,各项目已经结题验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也即将面临严格的检查。为了使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工作与资金使用达到一个很好的绩效水平,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11工程”三期中央专项经费(以字母“G”开头的项目)要尽快使用完毕,“211工程”三期省级专项经费(以字母“S”开头的项目)也须在今年年底前使用完毕。因资金被收回不再结转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承担。
四、为保证项目负责人切实了解财政专项经费结转情况,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组织通知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对以上通知有疑问的,请致电侯美娇:85215810。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