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银河.net163.am/学院新闻 2012-05-09 00:00:00 来源:xxzx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开展我校2012—2013年度学生课外科研
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预发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生科技氛围,提高学生参与科技的意识,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尊重科学、发展科学”的观念,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校将于四月上旬至六月上旬开展2012—2013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2012-2013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按照《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申报和管理。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另行通知,不在本通知之列;
2、参与申报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或本科生,且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的校级重点课题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课题;
3、凡作者超过三人或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第一作者需承担60% 以上的研究工作)的课题,均需申报集体课题;
4、研究生申报的课题不得多于各院(系)申报课题总数的40%;
5、研究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课题数不得超过该院系申报此类课题总数的30%;
6、每人限申报1个课题,本年度前未结题的今年不能申报;
7、每个课题必须有1至2名指导老师,同一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科研课题(按年度计),指导老师原则上要求有副高以上职称;
8、跨院系申报课题以课题负责人所在院系为该课题申报单位,不接受跨校申报;
9、课题经费只限于课题研究,不含作品发表费用及其他非完成课题研究所必需的费用;
10、课题研究经费标准(见附件2)及经费管理办法参照《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管理办法》;
11、各个院系在课题中期审查阶段或结题阶段需至少举办一次答辩会,形式不限,否则将扣减下一年度该学院的办公经费。同时各个院系每举办一次答辩会均需通知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前往观摩,否则视答辩会无效。
12、南海校区学生课题经费自行发放及管理。
二、申报名额分配方案
1、学生人数(含研究生)1000人以下的院系可申报4个课题,1000至1400人的院系可申报5个课题,1400至1800人的院系可申报6个课题,1800人以上的院系可申报7个课题(学生人数参照学生处和研究生处2012—2013学年在校学生人数),南海校区另计;
2、2011-2012年度获得 “挑战杯”系列竞赛国家级奖项或省特、一等奖的单位,每个获奖项目可增加2个申报名额,跨院系的奖项则各增加1个申报名额。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奖项进行计算,不重复计算;
3、2011年度本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且合作者均为我校本科生(理工科类若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则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在正规学术期刊(论文集不计)发表2000字以上学术论文的,T层次刊物1篇增加3个申报名额,A层次刊物1篇增加2个名额,B层次刊物1篇增加1个名额,C层次刊物2篇增加1个名额,其他4篇增加1个名额,并须提供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原件在核对后退回。刊物层次以社科处《6163银河.net163.am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为准;
4、第2、3项为浮动名额,不在附件3“基本申报数”范围,每个院系浮动名额不超过4个,浮动名额申报证明材料由校团委统一进行审核,不接受单位证明形式。
5、2011-2012年度课题以及2010-2011年度延期课题,无客观原因停止课题研究的,每个课题扣减院系1个申报名额。
6、截止到2012年5月10日,院系累计未结题的一般课题数达3个(其中包括上年度已申请延迟结题的课题数,这一学年度申请延迟结题的课题数和最后结题期间不能通过的课题数),扣减院系1个申报名额,累计未结题的一般课题数达4个,扣减院系2个申报名额,以此类推。
三、申报要求
1、2012-2013年度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配额(附件3)为未减去扣减名额的数目,请各院(系)参照本通知第二项第5、6点,自行扣除再行申报。
2、课题立项后须按时提交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到校团委备案,报送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四)18:00前,同时附申报书、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
3、上述材料,纸质版材料石牌校区交行政楼325室,大学城校区交行政楼424室,南海校区由南海团委直接送校团委;电子版材料在上交纸质版材料当天以U盘拷贝的方式提交,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_12—13年度一般课题立项_(申报书份数)”,申报书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_12-13年度一般课题立项_(课题名称)_(第一作者姓名)”。
四、立项日程安排
1、4月下旬,校团委发布立项预发通知,各院系展开相关的宣传和申报;
2、5月中旬,校团委发布立项正式通知,各院系上交立项申报书,校团委进行审核备案;
3、6月上旬,校团委与各院系签订立项管理工作协议书,同时发放立项通知书和经费。
五、联系方式
1、申报者有问题可咨询相关院系团委,也可直接咨询校团委科技部。
联系人: 石牌校区 黄钻漳 15914347286(617286)
大学城校区 黎国坚 13427518184(638184)
南海校区: 林奕绵 13435418622
2、请留意校团委网站消息http://youth
3、上述通知如有变动,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
1、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管理办法
2、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相关经费标准
3、2012-2013年度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配额(未减去扣减名额)
4、6163银河.net163.am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立项申报书
5、院系报送作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6163银河.net163.am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