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预算工作精神,我校须于今年7月底以前编制上报学校2011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学校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度学校内部各单位需要采购的各类固定资产及基建工程、大型维修和服务项目等都必须先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经审批后才能进行,因此,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2011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为保证我校政府采购预算质量,提高其可执行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
石牌、大学城、南海三个校区内的所有院系、部处、后勤各中心、幼儿园等单位,凡在2011年度需采购“政府采购目录”(见附件1)中的资产及服务,都需编报本次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报内容及方法
这次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资产的用途分类进行编制,请各单位按教学、科研、后勤、基建、图书、211工程、办公及其他等七大类分别填写政府采购预算表一至7(见附件2),同时,对应每一类预算,还应填写一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对需要学校安排经费的资产采购,应另附详细说明本单位已有同一分类资产的现状及此次申报采购的原因,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论证决定是否列入学校预算。
(三)报送形式
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申报,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个别申报。上报的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的数据要保持一致。其中,纸质材料报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可使用移动设备拷贝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财务处(hs816@scnu.edu.cn)。
(四)注意事项
这次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既是决定各单位2011年能否采购所需资产和服务的直接依据,同时,也将作为学校编制和监控2011年校内预算支出的基本凭据,因此,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报时,各单位应本着按实际需要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力避免随意申报和故意报大数的情况发生。
(五)请各单位在财务处网页:http://hscw.scnu.edu.cn下载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有关材料。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85215810,联系地点:财务处预算科108房。
财务处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