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发布了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有关通知,现将有关文件(见附件)转发,请各单位在2010年3月16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石牌校区可送至行政楼601吴祖兴老师,大学城校区可送至行政楼A316刘浩老师),我校将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如有疑问,请联系吴祖兴(联系方式:85217886、13824443153、hsrscg@scnu.edu.cn)。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有关通知
 
 
请符合条件且有兴趣的老师准备好相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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