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银河.net163.am/党政 2008-12-02 00:00:00 来源:郑华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开展“广州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广州市委、市政府通知,为了表彰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中为广州市的改革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广州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活动。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条件如下:
1. 创办现代企业或以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参股投资创办高科技企业,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或填补行业空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2. 在关键领域从事核心技术攻关,所从事的研究属于国家863计划或973计划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研究课题,担任过课题组长或首席科学家,取得突破性成果。
3. 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解决重大社会问题或战胜重(特)大自然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
在广州地区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担任总工程师或工程总指挥,解决工程中的重大难题;在解决广州地区突发的重大社会问题或战胜重(特)大自然灾害中发挥关键作用。
4.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职务,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方面成绩优异:
在高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中科院的重点研究所担任重要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带领一支优秀的研究团队,并善于发掘人才和培养人才。
5. 在政府与公共管理领域取得创新性成就:
在政府部门或公共管理领域担任领导职务,在所分管的行业和领域提出过创造性建议和创新性方案,为上级所采纳并产生积极效果。
评选的相关内容与要求请见附件1《“广州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表彰方案》和附件2《广州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候选人推荐书》(网址:http://former.scnu.edu.cn/~kyc/newpage2007/nei.php?id=252)。
请有意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教师于12月9日之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科技处联系人:杨艺、许恩平(电话:020-85211201) ;社科处联系人:谢海波(电话:020-85211307)。
科技处 社科处
2008年12月1日